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荣昌高新区荣隆园YL-16-1、YL-16-2地块详细规划修改的批复
你局《关于报请审批荣昌高新区荣隆园 YL-16-1 、 YL-16-2 地块详细规划修改的请示》(荣规资文〔 2026 〕 168 号)收悉。经研究,现批复如下:
一、原则同意《荣昌高新区荣隆园 YL-16-1 、 YL-16-2 地块详细规划修改》。具体调整如下:
YL-16-1-01/02 地块:规划为二类工业用地( M2 ),用地面积 6.48 公顷,容积率不低于 0.7 且不高于 2.0 ,建筑密度不低于 40% ,建筑限高 40 米,绿地率取值为 5% 至 10% 。
YL-16-1-02/02 地块:规划为二类工业用地( M2 ),用地面积 22.43 公顷,容积率不低于 0.7 且不高于 2.0 ,建筑密度不低于 40% ,建筑限高 40 米,绿地率取值为 5% 至 10% 。
YL-16-2-01/02 地块:规划为排水用地( U21 ),用地面积 2.73
公顷,容积率不高于 2.0 ,建筑密度不高于 40% ,建筑限高 18 米,绿地率不低于 15% ,配套污水处理厂。
YL-16-2-02/02 地块:规划为防护绿地( G2 ),用地面积 0.29 公顷。
二、规划一经批准,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改变,若需调整变动,应按法定程序报批。凡在该地块从事项目建设工程必须以此规划为依据。
三、请你局会同区住房城乡建委加强规划控制和管理,保证各项规划要求得以落实。
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
2026 年 9 月 24 日